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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舒城县舒茶镇山埠村的天子寨
海拔545.5米
相传三国时,曹操在此屯兵
并生下一子,故得名天子寨
寨内环境优美,气候宜人
有曹操屯兵遗址和安子庙遗址
是生态旅游开发的处女地
2018年2月2日,投资2亿元的舒茶镇山埠村天子寨景区旅游招商项目,在通过县政府招商预审会等各项程序后,舒城县人民政府与项目投资方——广东省嘉隆农业现代有限公司正式签约。该项目将以打造曹操文化和红色文化为主线,以新建观光玻璃平台、玻璃栈道、飞龙滑道、飞翔伞、攀岩壁、历史文化展厅等项目为引爆点,以秀美的天子峰、壮观的天子瀑、唯美的天子湖和恬静幽美的山埠美丽乡村为依托,围绕“红色旅游、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将天子寨自然风光与曹操文化、红色文化紧密结合,计划利用3—5年时间,按照AAA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高起点打造。
然而,市场尚未正式启动,舒城此商标品牌却面临危机!浙江企业“趁机”率先申请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发布第1617期《商标初审公告》,申请指定在行业分类第39类旅游服务业的“天子寨”商标(申请/注册号 29165713)获得审查通过,申请人为义乌亚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商标具有同行业排他性、专用性,受法律保护。这是否意味着舒城“天子寨”旅游项目不得不更名?
据《商标初审公告》显示,此商标申请日期为2018年2月6日,初审公告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指定服务项目为“安排游艇旅行、为旅行提供行车路线指引、组织旅行、旅行陪伴、旅行预订”等10个服务项目,概括为旅游服务大类。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自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没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表明此商标将自动获得成功注册。对此,舒城县领航商标事务所负责人说,证明商标抢注,须构成两个要件:一是被抢注者的商标要使用在先,二是通过大量使用具有较高的商标知名度。此外,虽没知名度,但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抢注者是恶意,仍可构成抢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