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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达斯的电商平台诉假案在1月11日落下帷幕,美国佛罗里达州南部地区法院法官Beth Bloom判定85家销售阿迪达斯产品的公司销售假冒产品并构成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据悉,被告Sport Jersey Shops等公司当日并未出席,因此法院同意了阿迪达斯对这些公司的缺席判决动议。法院文件称,在相关文件送达后,被告均未出庭、答辩或以其他方式对申诉作出承诺,因此法院批准了缺席判决动议。
阿迪达斯在起诉书中声称,尽管这些商品是阿迪达斯商标的伪造品、复制品或可着色仿制品,但仍然在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广告、促销。据称,这些公司通过亚马逊、Bonanza、eBay、ioffer和Wish等平台进行销售。
阿迪达斯表明这些公司行为构成假冒商标、产品侵权、伪造原产地、普通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普通法商标侵权行为。
阿迪达斯要求法院判决这些电商平台禁止卖家销售和使用假冒商标并控制卖家账户;且要求销售假冒产品的卖家ID删除带有阿迪达斯商标的货物listing和相关图像,并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阿迪达斯表示,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已经并将持续对阿迪达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因为被告公司剥夺了阿迪达斯以其商标向消费者进行销售展示的权利,造成消费者误认为假冒商品为阿迪达斯授权销售;此外还对消费者欺瞒阿迪达斯、电商平台和相关假货公司的关系;与此同时这些侵权交易违规利用了阿里达斯的商标价值、商业价值和市场声誉。
根据法院文件,阿迪达斯聘请了私人调查公司Invisible Inc就电商平台上在售的阿迪达斯假货进行调查,发现大约有85家以其品牌销售假冒产品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