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AI商标HiAI被抢注,提告一审被判败诉

阅读:1079 2020-11-06 10:39:17

因为迟了46天申请商标,华为陷入一场持续数年的商标争夺战。据内媒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显示,因为其核心晶片上的移动计算架构HiAI被合作方抢注,华为在申请商标无效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后,向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但一审被判败诉。

HiAI是华为面向智能终端的AI能力开放平台,作为曾在麒麟970晶片上创新设计的移动计算架构,该系统目前已升级到HiAI 3.0。但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HiAI作为第9类商品商标,目前仍处于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中。

据悉,华为HiAI有超过4000家合作伙伴加入,日活用户接近1亿。2017年11月10日,华为通过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HiAI商标用于第9大类商品和服务。但2018年7月10日,华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原来,亮风台比华为申请商标早46天,2017年9月25日,亮风台提交了HiAI第9类商标注册申请。2018年9月14日,亮风台的申请获得注册公告,成功拥有HiAI第9类商标权。

实际上,华为和亮风台公司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华为后来提交法庭的证据显示,早在2017年5月31日,亮风台就来华为沟通交流,并举行了会议,随后,双方多次往来邮件联系。在发现HiAI商标被亮风台抢注之后,华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亮风台注册的HiAI商标宣告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4月1日作出裁定:不支持华为关于亮风台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的主张。但认为,亮风台基于除代理或代表关系外的其他关系,在应知或明知他人商标而将HiAI商标在智能眼镜(数据处理)等7类商品上进行注册,已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之情形。因而裁定诉争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华为不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其在今年6月4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产法院认为,在亮风台申请HiAI商标之前,华为确实在移动计算架构商品上进行了在先使用,但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华为在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这三类商品中也使用了,所以判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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