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的书写应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如果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还需提供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被申请人信息:明确指出被申请无效宣告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人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详细说明申请评审的具体请求,并列出所依据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
事实与理由:提供详细的证据和理由,说明为什么该商标应该被宣告无效。这包括商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等。同时,应附上证据目录清单,详细列出所提供的证据名称、来源和待证明的具体事实。
附件:包括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相关合同、照片等,以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此外,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书应使用打字或印刷形式提交,不应手写。
申请人还需注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按照规范填写,例如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还需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通过上述步骤和要点,申请人可以准备一份完整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